相信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企业钟爱于选择自然人代开来解决企业的开票问题。这是因为自然人代开实用价值很高,一是自由职业者走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就可以不用注册公司,而且最快当天就能出票;二是自然人代开基本不限制行业,可适用于诸多行业的开票需求;三是在部分优惠园区,若能按照经营所得核定个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综合税负率可低至2.5%,大大降低了税费成本。可是关于它的风险大家知道么?
任何事物都是有它的两面性的,自然人代开也不例外。接着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自然人代开有哪些风险吧!
1. 代开不要变名,应注意代开地点的合法性,须符合税法的规定。自然人代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属于无效凭证。
2. 自然人代开的发票,因为是个人和企业产生的业务,个人有了收入,去代开发票,那产生的个税自然是个人承担。这就意味着自然人代开必须要有真实业务,避免以“税收筹划”名义通过“自然人代开发票”手段虚列成本费用、逃避缴纳税款。
3. 税局对代开次数、累计额度、单票金额有监管。自然人代开的额度一定要注意真实合理,太大的代开金额税务风险也大。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代开发票限额风险监控等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2021年11月1日正式启用。调整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增加单笔最大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开票次数、连续12个月累计开票金额、风险(阻断、提醒)控制,自然人申请代开时根据开票情况,弹出相应提示或渠道阻断信息。
4. 很多企业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并不是真的和个人有往来,而是想解决年度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员工奖金、企业非正常支出的问题,包括采购当中,没有按规定取得发票这些场景。在这些场景下想要用代开进行补救的话,那么本质上发票的交易事实、价格、对象全部都是虚构,甚至有时候还会不惜冒用他人的身份证、银行账号。这种事情不用多说,就是虚开,风险巨大。
综上所述,自然人代开的四大风险一定要牢记,企业一定要在依法的基础上去使用这些政策,实现双赢,不然只能自食其果,因小失大。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行为不可取。